松溪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003
本工程于 2025年06月04日上午8:30 ******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电话:******
联系人:黄传燊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松溪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招标控制价为******元,K取值区间6.0% ~ 9.99%,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 ~******元;
K值为6.22%,评标基准价为******元,
3、中标候选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丽萍 注册编号:闽************
投标报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393631元)
工期: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无
5、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丽萍 注册编号:闽************
投标报价:******.00元 (其中含暂列金:393631元)
工期: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范祖国(组长)、宋尧忠、王有财 、周华、张少红。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05日至 2025年06月 16 日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建设局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传燊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北环路 447 号 6 楼;
电话:******;
联系人:吴慧君。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